动手写这篇博文是因为看到Cnbeta上的一篇《南方都市报》报道的关于影著协这个新生事物的报道《影著协:我们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组织》,转帖如下:

4月16日刚刚成立的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影著协),致力于向网吧、长途车收取著作权使用费,并称其受到司法、行政双重许可,收费合法合理。但却一直遭到多个方面的质疑。日前,本报报道了多家网吧视频版权公司发表声明质疑影著协做法涉嫌侵犯公司已经买断的著作权。昨天,影著协方面作出回应,称不会向独家买断网吧视频版权的公司收取此部分的费用,不会侵犯其著作权。
依然坚持由其统一收费
影著协此前的说法是,部分网吧向提供片库的网络公司缴纳的费用不包括著作权使用费,只是技术服务费,因此必须另行缴纳使用费。如果有网络公司承诺其收取的服务费包括著作权使用费,那么,协会将会找该网络公司收取代收的著作权使用费,不再向网吧收取。
在遭到版权公司的强烈质疑后,昨天,影著协接受搜狐IT采访时称,不会向独家买断网吧视频版权的公司收取费用。但是,影著协依然坚持收费应该由其一家来统一完成,“当一个公司买断了影视作品的网吧版权后,影著协会按规定向该公司转付收取的著作权使用费”。———“转付”的说法与此前并无不同,“涉及非会员单位作品的,协会将主动与被使用的非会员作品的权利人联系,及时、如数地将这部分 著作权使用费进行转付。一时无法联系到的,也将遵循国际惯例及协会制定的‘转付办法’,留存待取”。
影著协认为协会通过集体形式进行维权“一般而言比版权方单独维权效率更高”。
在谈及很多版权公司的顾虑时,影著协负责人表示,影著协不是与版权公司抢市场,影著协也不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而是吸收更多的版权方代表加入协会,代表权利人向各地 网吧和长途车收费,为版权公司提供方便,降低维权的门槛。
长途车:如收费就拆除播放设备
据《云南法制报》报道,对于长途客车 播放电影也要收费一事,昆明西部客运站的长途客车司机张喜明表示“完全不能接受”。他说:“我们的碟片在购买时就已经付过一次钱,我播放就不该再收钱。而 且长途客车营利的手段是载客和运输,播放电影只是提供给旅客的一种便利,收钱实在说不过去。”
云南昆明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南窑客运分公司办公室的聂主任也肯定地表示“不合理”。聂主任认为,协会向公司统一收费是不可能的,因为客运公司营 利的手段是载客、运输,并不是播放电影,播放电影都要收费,无疑增加了客运公司的运营成本,而客车票价不是随便就能涨的,如果真的要收,公司会考虑将长途 客车上的电影播放设备拆除。
另,《北京商报》说:4年前,中国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提出卡拉OK版权收费一样,日前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影著协”)宣布今年将对国内网吧、长途车等播放国产影片的场所收取版权费用,消息一出,即闹得沸沸扬扬。
在搜狗拼音输入法上输入影著协全拼:yingzhuxie,结果,第一个出来的居然是“蝇逐血”。我好奇地查了一下,原来,我们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中早就有两个很妙的成语,他们分别是“如蝇逐臭”和“如蝇逐血”。这是用来比喻某人像苍蝇喜欢臭味儿和血腥味儿一样争先恐后地追逐某事物,如财色等。
之前,我们因为谷歌图书的事件听说过文著协;那么,这个影著协的诞生,更直截了当地用其名号生动形象地给大家上了一课,让人知晓了“蝇逐血”这一蛮生僻的词儿。
有两个问题让我觉得很纳闷:
- 这些协会究竟代表的是谁的利益?影片的制作单位?发行单位?他们咋说成立就成立了?搞个协会貌似很Easy嘛!
- 为啥文著协、影著协没有以一种保护著作人权益的方式,也不是以一种得到众多著作权人大力支持和用户的方式进入大众的眼帘;反倒是文著协是以跟谷歌谈判向谷歌图书收取费用、影著协以要向网吧和长途车收取使用费的方式华丽丽地登场!不知这有没有让“协长”们始料未及?至少我觉得很搞笑。
市场是残酷的,竞争是激烈的,连小区门口卖D版碟的小贩都在比拼碟片质量和价格并以此来拉客;与此同时,我国的盗版问题向来就是作者,导演,演员,歌手都很头痛的顽疾。这些年我国的版权意识似乎在慢慢提高,但此时这些各种著协如雨后春笋般,以如此不恰当的方式邪了门地冒出来,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真心希望他们存在的目的不是像吸血蝙蝠那样用带有抗凝血剂的舌头舔噬我国版权问题的疮疤。而是能真真正正担负起维护著作权人的权益,繁荣并稳定著作品市场的责任!假如,它们只是打着各种旗号收费的嗜血协会,并抱着吸金这个目的而诞生,那么恕我大胆预言,音著协,剧著协,广告著协……将会迅速跟进、一个赛一个地高调亮相!